【明報專訊】8月9日,天文台總部錄得36.9℃,是1884年設站以來的最高溫;新界上水更錄得39.8℃。同一天,勞工處的工作暑熱警告全日維持在最低一級的黃色。這幾天,全城爭論的是門檻是否過高、應該怎樣改。在最熱鬧的那幾天,我在收音機裏聽到天文台前台長林超英談的是另一件事:這個指數當年是怎樣被造出來的。接下來的報道,多是他批評指數「離地」的那幾句;至於指數的來歷,說完就過去了。於是社會在最迫切的時候,錯過了認識這件工具的機會:一個看似中立而權威的數字,是怎樣在制訂過程中被寫入了關於誰值得被保護的判斷。多少度才算太熱,從來不是溫度計答的。

公式不同 結果不同
京士柏那部暑熱壓力測量系統有3個感應器:量度氣溫的乾球、包着濕紗布反映蒸發散熱的濕球,以及一個黑色球體,用來量度太陽直接照射在人體上的熱力。它本來是為2008年在香港舉行的奧運馬術比賽而設的——馬匹對高溫極其敏感,需要一個把太陽算足的指標。

變的不是儀器,是3個數字怎樣加起來。天文台公布的「香港暑熱指數(HKHI)」公式是:
HKHI=0.80Tnw+0.05Tg+0.15Ta
其中Tnw為自然濕球溫度,Tg為黑球溫度,Ta為乾球溫度。國際通用的濕球黑球溫度(WBGT)則是:
WBGT=0.70Tnw+0.20Tg+0.10Ta
室內版更把黑球算作0.30,因為室內雖然沒有陽光,卻有牆身與機器整天放熱。
同一批儀器,同一組讀數,換一條公式,結果可以完全不同。天文台日前首度公開8月9日下午各監測站的濕球黑球溫度,全部超過31℃,濕地公園更達34.6℃;而按香港暑熱指數計算,同日各站大多未達紅色門檻,警告全日維持黃色。天文台從未說過這個指數不計太陽——太陽在公式裏,只是佔得很輕。WBGT出自1950年代的美軍,是為了控制新兵訓練期間的熱傷亡而發展出來的;它把太陽算足,因為它服務的人正在被曬。

被指數排除在外的人
那麼0.05是怎樣來的?按林超英的說法,當年設計時是看在什麼情况下入院人數會上升,再回過頭調整3個感應器的比重;研究發現入院與太陽暴曬關係不大,因為香港絕大多數人長時間身處室內,於是黑球被壓到0.05。每一條指數都需要一個外部標準來校對自己,而揀什麼做標準,就決定了它最後對什麼敏感。香港揀了入院數字。
問題是,為什麼香港要另造一個指數?林超英說,天文台曾經準備把國際通用的濕球黑球溫度數據向公眾公開,但有部門反對,理由是可能會影響到其他領域;於是天文台才另行研究出香港暑熱指數。他沒有點名是哪個部門,這段憶述也只有這一個來源,未見文件佐證。
這裏還有一個必須追問的問題:那些真正在太陽下工作的人,為什麼沒有出現在這批數據裏?答案不在氣象學,而在勞工制度。工業傷亡權益會多年來指出,工作期間昏迷不治的個案,不少被歸類為個人疾病;而《僱傭條例》要求病假連續4天以上才有疾病津貼,放一天病假等於無薪,頭暈作嘔的那個下午,工友多半是自己頂過去的。
於是形成一個自我印證的迴路:不呈報,所以不進入數據;不進入數據,所以指數對太陽不敏感;指數不敏感,警告發不出,工友繼續沒有保障、繼續不呈報。指數量度的不是天氣,而是一套早已把某些身體排除在外的紀錄。一旦交給一條公式,要不要叫工人停手,就不再是一個需要有人拍板的判斷,而只是一件達不達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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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數背後的權力分配
這不只是香港的問題。面對全球性的熱浪,氣象學與公共衛生界的專家常問:多熱才算太熱?(How hot is too hot?)而環境人文學界對極端高溫的討論,則圍繞着「熱不平等」(thermal inequality)這個概念展開:熱從來不是平均地落在所有人身上,而是沿着既有的不平等一層層疊上去,先落在已經被其他方式傷害過的那批人身上。
而這一層還不夠。熱不平等不止是誰更熱,更是誰的熱被算進去。一個指數對什麼敏感,決定了誰的辛苦會在制度上留下痕迹;分配不止發生在天氣層面,也發生在量度層面。而躲避高溫本身,是一種要有條件才做得到的能力:可以走進商場、關上窗、開冷氣的人才做得到。對建築工人、清潔工、外賣員來說,退入室內不是策略,是收工,是當天沒有工錢;他們能做的,只是在兩趟工序之間,替自己找一堵牆的背面,站上三兩分鐘。指數所服務的那個「公眾」,正正就是有條件躲避的那批人。它沒有說謊,它只是為他們而設。
這也是為什麼指數的重要性,遠不止於哪一天要多休息15分鐘。一宗中暑索償能否成立,取決於能否證明當時的暴露達到危險水平;而要證明暴露,就要有一個法定認可、能反映露天實况的量度。香港沒有。工友在烈日下曬足6小時,官方紀錄上那天也只是一個黃色。日本去年6月起規定,暑熱指數(WBGT)達28或氣溫達31℃,而作業連續一小時以上,或一日累計超過4小時,僱主即負有法定防護責任,違者可判監或罰款50萬日圓。責任的方向由此先行確立:不是工人事後證明自己被曬病,而是僱主事前證明自己做過該做的事。
香港則是:與熱壓力有關的工傷個案,2023年31宗、2024年29宗,而死亡個案是零。過去兩年,工業傷亡權益會處理過4宗懷疑因工中暑的死亡個案,一宗也證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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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個暑熱指數本身就是科學與社會的混合產物(sociotechnical),它的政治性在於它如何分配權力——誰的熱被算進去,誰有權決定什麼時候可以停下來。而每一條指數都預設了一副身體:那副身體多少歲,在做多重的體力活,能不能隨時走進陰涼處。香港暑熱指數預設的那副身體,留在室內、不太動、有瓦遮頭;濕球黑球溫度預設的那副,正在戶外執行任務。爭論的核心從來不是哪條公式更準確,而是我們決定為哪一副身體立法。

那顆黑球一直都在
就在這幾天的爭論裏,勞工處長許澤森承認,指數要照顧有遮陰但通風不良、沒有冷氣的工作場所,濕熱這方面的比重佔得多了,烈日暴曬下的熱輻射比重就會偏低——用他的話說,「顧此就會失彼」。值得注意的是,他同時說明,現有針對濕熱的觸發機制會保持不變,檢討的是另設的觸發門檻。
這是一個誠實的說法,但它同時說出了一件更大的事。顧此失彼聽起來像資源不足下的無奈,然而一個指數的加權並不是資源分配,而是一次關於誰的熱值得被算進去的決定。承認顧此失彼,就是承認有一批人的辛苦被放在天秤較輕的一邊;而香港暑熱指數自2014、15年間定下後,這個安排一直沿用,2023年起更成為工作暑熱警告的基礎。真正要問的不是這次取捨對不對,而是當年做這個取捨的時候,哪些人根本沒有出現在考慮範圍之內。
那顆黑球一直掛在京士柏。破紀錄那天,它和所有人一樣被曬着,它記下的熱,和烈日下那個工友身上的熱,是同一種熱。只是在公式裏,它值0.05。
【暑熱指數篇】
文:梁仕池
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助理教授
研究人類世(Anthropocene)的新陳代謝
圖:資料圖片
兩年錄76宗中暑或熱壓力工傷個案 團體指索償難 醫生倡納法定職業病
此外,2022至2024年間,本港共錄得76宗中暑或熱壓力相關的工傷個案,當中包含1宗死亡個案。有團體指出,現時中暑死亡個案的索償難度高,主因是申請人須證明死因與工作具「單一關係」;若解剖發現死者生前患有心血管等隱疾,往往會被歸類為個人疾病而非工傷。中暑現時並未列入《僱傭補償條例》的法定職業病附表內,家屬需以工傷事故索償勞工中暑死亡個案,舉證責任在於索償方。香港工人健康中心主席余德新醫生認為,如果中暑成為法定職業病,只要在中暑前約24至48小時之內,曾經在高溫環境下工作,便可能已獲承認,不需解剖驗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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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德新稱,要證明死亡「百分之一百」由中暑引起,醫學上不成立,香港任何一個40歲以上的人死後解剖,「一定搵到呢啲嘢(其他病患)」,而中暑沒有突異性或標誌性的病理表現,所以驗屍報告只能描述死者其他身體器官的情况,未能將死因直接歸咎為中暑。他認為中暑工傷個案較死亡個案易索償,因為事主還在生,可以主動提供環境證據,例如有其他職員作為證人,提供工作時事主的情况,但中暑死的話便死無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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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趙施欣
編輯: 王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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