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人工智能(AI)技術變革迅猛,科技發展亦引發勞資新爭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宗「AI替代人類員工」勞動糾紛典型案例,裁定一家金融科技公司以「AI替崗更具成本優勢」為由解僱員工,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須向當事人賠償逾26萬元(人民幣,下同)。
公司提降薪一萬 協商無果遭解僱
綜合「杭州中院」官方微信公號及「央視新聞」消息,35歲的周先生原在一家金融科企擔任AI大模型質檢主管,負責把關AI與用戶交互生成的答案正確與否。去年1月,公司提出將他從主管調至普通營運崗位,月薪從2.5萬元降至1.5萬元。雙方協商無果後,公司直接解除了他的勞動合同。公司解釋解僱原因,稱由於技術升級,他從事的質檢工作AI就能完成,他的崗位已被AI取代。
針對該「AI替崗案」,從勞動仲裁到法院一審、二審,均支持周先生的訴求,認定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並須支付賠償金逾26萬元。法院判定,公司以AI成本優勢為由與勞動者解約,既不屬於裁撤業務、經營不善等消極情形,亦不符合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客觀情况發生重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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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廣州中院也審理過類似案件。一名平面設計師崗位被AI取代,法院同樣認定,使用AI是公司因市場變化在自主經營範圍內作出的調整,不屬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客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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