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News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法 合資格港澳律師准大灣區9市執業

【明報專訊】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試點計劃2020年推出,今年10月屆滿,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五(28日)通過修例,將計劃下的安排納入長期措施,9月1日起港澳執業律師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後,可在大灣區內地9個城市從事部分法律業務。律政司長林定國前日發稿表示「熱烈歡迎」,認為條文明確規定大灣區律師制度,為執業制度常態化提供法律依據。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五(28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修正草案,律政司長林定國發稿表示「熱烈歡迎」。(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五(28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修正草案,律政司長林定國發稿表示「熱烈歡迎」。(資料圖片)

根據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修正草案,香港法律執業者、澳門執業律師通過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後,可在大灣區內地9個城市從事規定範圍的法律業務。考試報名條件、申請執業程序、執業範圍等事項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

相關文章:655港人報考首屆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 業界料多擔當中介人角色 應考律師:5大注意

港澳逾650人獲執業證

律政司表示,截至今年6月,逾650名港澳律師取得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可在大灣區內地9個城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已有大灣區律師為案件訴訟代理人出庭,以及代理大灣區仲裁案件。

相關文章:大灣區律師。執業發展|港法律界:兩地律師非競爭關係 信涉外議題可合作

香港大律師公會歡迎修正草案獲通過,並稱該會有數十名會員通過執業考試,加入內地律師事務所執業,相信數字續增。律師會同歡迎修訂,認為制度為有意在大灣區發展跨境法律服務的律師提供長遠而穩定的發展前景。

相關文章:大灣區就業|灣區律師執業試降年資門檻 助港年輕律師北上 「走上幕前」出庭訟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