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學高級文憑課程(註冊護士)
於訓練課程開始時已年滿18歲,能操流利英語及廣東話,並能書寫流暢的中、英文,及以下條件:
一.香港中學文憑試考生:最少5科合格,5科必修科目中,包括4科核心科目:中、英文達3級或以上,數學及通識達2級或以上;及其中一科理科(生物/化學/物理/組合科學/綜合科學)達2級或以上;
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考生:其中一科高級程度(AL)科目達E級,或2科高級補充程度(AS)科目達E級;及香港中學會考5科合格,包括:其中一科達C級,及必修科目:英文(課程乙)達D級或以上,或英文(課程甲)達B級,或英文科達3級(07年及以後會考);及中文或中國文學達E級(07年後中文達2級);及其中一科理科(生物/化學/人類生物學/數學/物理)達E級或以上;及其他科目達E級。
登記護士(普通科)訓練課程
於訓練課程開始時已年滿18歲;能操流利廣東話,並能書寫流暢的中、英文,及以下條件:
一.香港中學文憑試考生:五科達二級或以上,包括中、英、數,及甲類科目(核心/選修科目)及乙類科目(應用學習科目)其中任何兩科;或同等學歷;
二.香港中學會考考生:修畢中五課程,或同等學歷。
*有關要求詳情,以醫院管理局招生期間於網頁及報章所刊登的最新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