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 | 職務範圍 |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 負責教學工作以外,亦有機會負責推廣及安排各項活動、科目發展及學校發展性項目等。 |
中學學位教師 | |
幼兒/特殊幼兒工作員 | 照顧嬰兒、幼童/6歲以下中度及嚴重殘疾兒童;策劃及安排個別或群體的活動/特別訓練,以協助他們發展及成長;按時向上司、同事及家長報告嬰兒、幼童/殘疾兒童的發展情况及商量解決成長中遇到的問題。 |
社會工作助理、助理社會工作主任 | 由社會工作助理職位起步,負責一般個案工作;由助理社會工作主任做起,除部分前線工作外,也要兼顧行政工作,如小隊管理、項目統籌、申請資助等。 |
福利工作員 | 一般文書工作;籌備及帶領活動、接待及執行中心之日常運作等。 |
工場導師 | 提供工作訓練,負責活動籌辦及監督工場生產運作等。 |
保健員 | 派藥、洗傷口、鼻胃管餵飼、督導護理員,以及行政文書等工作。 |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