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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錦囊】最低工資

Q1. 最低工資法例適用於哪些僱員 ?

A1. 法定最低工資適用於所有僱員,不論他們是不論他們是月薪、周薪、日薪、時薪、件薪、長工、臨時工、全職、兼職或其他僱員,也不論他們是否按《僱傭條例》下的「連續性合約」受僱 。

Q2. 現時法例最低工資是多少 ?

A2. 法定最低工資於 2011 年 5 月 1 日開始實施,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是每小時 28 元。 由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調整至每小時 34.5 元;由 2019 年 5 月 1 日起,更調升至每小時 37.5 元。就僱主記錄僱員的總工作時數的金額上限,亦由 2019 年 5 月 1 日起修訂為每月 15,300 元。

Q3. 工作時數如何計算 ?

A3. 僱員於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不足一小時亦須計算在內),乘以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所得的款額便是該工資期的最低工資。

Q4. 候召或候命時間會計算入工作時數嗎?

A4. 如僱員在候召或候命時,是按照僱傭合約、在僱主同意下或根據僱主的指示留駐僱傭地點當值,該段候召或候命時間便屬於計算最低工資的工作時數;相反,若他在候召或候命時並非留駐僱傭地點當值,該段候召或候命時間便不屬於計算最低工資的工作時數。

資料來源:勞工處

(更新日期:2019年4月17日)

打工仔勞工權益錦囊系列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