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一門專業,相關知識實用性強。入職律師門檻高,作為他們重要左右手的法律行政人員 (LE),修畢相關認可高級文憑已可投身,如律師事務所、政府部門、相關專業團體、金融機構及大型商業機構等都會吸納相關人手。想了解此工種的職務範圍嗎?且聽現職 LE 的Tiger娓娓道來吧!
投身法律行政人員(相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有感自己並非讀書材料的 Tiger,於舊制中學會考過後,入讀 IVE「法律及行政事務學高級文憑」課程。「課程所涉獵的法律理論知識並不是太多,亦非教授很深奧的術語,反而着重教授實務技巧,只要用心理解有關流程、多加練習,是可以應付得來的!」
從事法律行政人員 (LE)數年的Tiger,首份工作任職於律師事務所,主要負責跟進人身傷亡的民事案件;5、6 年前轉職至另一間律師事務所,主要跟進刑事及工傷交通意外案件,各佔一半。
具備法律行政人員(LE)資格的他,不僅可於「三分鐘內庭聆訊」中發言,代表客戶出庭應訊;亦由於已累積了一定程度的處理刑事案件經驗,已通過香港律師會審批,成為「獲授權律師行文員 (Authorised Solicitor’s Clerk)」,可單獨進行法律探訪工作,如警署調查及懲教署探監。「若當事人正接受執法部門調查,無論大律師是否已經到場,LE 也須在現場。」
法律行政人員Tiger (相片由受訪者提供)
兼顧安撫客戶情緒 與客戶建互信
有何深刻工作經歷?他指,曾於凌晨兩點收到客戶的求助電話,涉在便利店偷竊,急需尋找大律師,過程中他既要兼顧安撫客戶的情緒,亦要在有限時間內轉介大律師,壓力雖大,但能協助客戶爭取最大權益,再辛苦也值得。
Tiger分享工作心得:LE 除了要處理大量的繁複事項,包括草擬法律文件及書函,講求一絲不苟的處事態度外,還要面對不同背景的客戶,如何建立信任度是一大挑戰。「在當事人眼中,我是年輕人,未必熟悉刑法及訴訟程序,故要告訴對方上訴法庭的新指引、程序上的改變等,甚至以實際案例,贏得對方信任。」
法律行政人員 (LE) 入行途徑:修畢香港律師會認可的相關課程,文憑試5科成績達第二級或擁有3年與法律有關的工作經驗;及文憑試英國語文成績達第3級或 IELTS國際英語測試平均6分。司法機構認可,持有LE資格者取得3年與法律有關的工作經驗後,可在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享有有限的出庭發言權,代表客戶出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