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下學年入職或轉職公營中小學、特殊學校的教師需通過《基本法》測試,兩輪測試先後於1月及本月舉行,共11,480人應考。教育局長楊潤雄昨稱,首輪逾七成考生及格,又稱會檢討包括每年辦一至兩次的模式、測試內容,考慮擴大涵蓋要求至直資學校、「幼稚園教育計劃」幼稚園,推展至日薪代課、現金津貼支薪的教師。他稱,政策方向是將《基本法》測試範圍逐步擴大、逐步去做。
教局稱不增測試場次 料不影響學校招聘
早前有工會稱,接獲不少教師反映基於不同原因未能報考,建議教育局加開基本法測試場次,教育局昨表明不會加開。立法會教育界議員朱國強稱,如果較貼地去看,很多校長已預料不加測試場次定會影響人手招聘,稱局方回應令人失望,促盡快公布豁免安排。
楊潤雄回應,今次教育局已因應學校5至7月招聘高峰期,盡早舉行測試,又稱早於去年11月公布要求,讓有意轉職的教師有充足時間準備。他強調不會加開基本法場次;又稱絕不會有豁免,不可能因教師未考基本法又突然想轉工便獲豁免,建議教師原校多做一年,明年考基本法測試再轉職。
楊潤雄又稱,相信學校不會因基本法測試要求而招聘困難,但如個別學校有非常特殊情况,願意個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