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雙非嬰腦癱案拖延15年引起關注,觸發醫委會改革。醫衛局上周五(6日)提出改革醫委會及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建議,包括建議放寬「特別註冊」途徑,不再區別香港永久居民及非香港永久居民,即容許後者未完成專科培訓也可循特別註冊來港執業。醫衛局發言人稱,現行經醫管局特別註冊的醫生,大多是海外獲取醫學學位的香港永久居民,較難聘請非本地永久居民,冀透過修例進一步「搶人才」。當局另考慮把「延續醫學教育」要求擴展至所有註冊醫生,即除了專科醫生,也強制普通科醫生持續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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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的香港永久居民,若擁有認可醫學資格及已在境外做醫生註冊,獲公營醫療機構聘請為全職醫生,並向醫委會取得特別註冊,在接受專科培訓並取得專科資格後,在公院工作至少5年才可正式註冊。非香港永久居民則須先獲專科資格,才可獲公營醫療機構聘請為全職醫生,再向醫委會取得特別註冊,並在公營醫療機構工作最少5年方可正式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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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冀「搶人才」 稱仍本地優先
醫衛局發言人稱,持專科醫生資格的境外醫生事業已在較成熟階段,難「連根拔起」來港,希望移除此阻礙,吸引更多年輕、已在做專科培訓且醫管局需求很大的醫生,同時強調會優先請本地學生,有空位再請非香港永久居民。
社協幹事彭鴻昌認為,放寬特別註冊有利解決公營醫療機構人手問題,吸引更多人來港並留下,令本港醫療系統人才庫更開放,促進專業交流。
醫衛界議員林哲玄表示,有多些有國際視野的醫生屬好事,但任何地方都有責任優先讓本地居民發展及就業,故即使放寬特別註冊,公營醫療機構仍應優先招聘本地醫科畢業生、其次是非本地培訓但為香港永久居民的醫科畢業生,在兼顧到長遠人手需求及發展下,如有空缺才考慮聘請非本地培訓兼非香港永久居民的醫科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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