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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註冊準則|專上教師操守指引擬參考中小學 業界盼准自訂內容

【明報專訊】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周五(9日)將繼續逐條審議修訂《專上學院條例》。早前有議員關注新例下教師註冊準則,立法會昨日上載教育局回覆,當局將公布行政指引交代何謂院校教師、副校長、校長等「適當人選」,並會參考現時中小學教師一般參照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港專學院現受條例規管,校長陳卓禧稱,為院校教師制定操守指引無可厚非,關注院校可否自訂內容,認為指引「不應該同中小學一樣」。

賦權教局常秘限制吊銷註冊

現行條例要求學院及校董會成員、教師須註冊,新例將要求校長和副校長須註冊。倘教育局常任秘書長認為該人不是「適當人選」,按照現行條例,有權取消其註冊;在新例下,常秘可對個別人士的註冊施加條件或限制,以及暫時吊銷其註冊。就議員關注何謂局方所指的「適當人選」,教育局稱將公布行政指引,列明準則,局方會參考《教師專業操守指引》,「適當地因應專上教育界別的情况作合適調整」。

港專稱準則難詳列 「不應同中小一樣」

港專校長陳卓禧昨向本報說,現時經條例註冊的院校須向當局提交教師名單,過往未聞局方明確行使取消教師註冊(DQ)權力。他認為制定操守指引無可厚非,關注可否由院校自設內容,而港專早幾年已有校內指引,主要列出原則及方向,鼓勵教職員成為學生楷模、要有教學熱誠等,「我覺得不應該同中小學一樣,局方可提供一些基本條文……但很難詳列所有可做的事、不可做的事。時代和社會不斷變化,是否每年要更新指引?」他說校方較關注新例會否影響招聘教師的時間,亦聞有學界聲音認為有關罰則太嚴苛。

恒大:較重學術成就 料不礙招聘

恒生大學常務暨學術及研究副校長莫家豪認為,院校教師註冊並非新事,預料當局公布行政指引不會影響院校招聘。他稱,現時校內的招聘準則與資助大學相若,較重視教職員的學術成就、研究領域及教學經驗是否符合課程,不曾特別審查教師社交平台內容。

教育局2022年底發布《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列明適用於所有香港註冊教師,當中羅列教師應遵守專業信念、恪守法治及關愛學生等準則,亦載有多項教師應該和不應做的行為,包括應妥善管理社交平台,就發布及轉載的信息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