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明日(4月1日)起放寬投考警員、見習督察及輔警警員的資格,取消「在港居住7年或以上」要求,投考者只需為「香港永久居民」,警方預計可吸引在內地、海外留學的永久居民。另外,警方將在招募程序加入尿液驗毒測試。現時政務主任(AO)仍列明居港滿7年的入職條件,公務員事務局表示,現時沒計劃改變有關要求。
語言學歷等入職要求不變
警務處人事部招募組警司陳純青表示,刪去「居港7年或以上」要求後,警隊可與其他紀律部隊的入職要求看齊,保持在人力資源市場的競爭力。他提到,過去有逾15%查詢是關於居留條件,過去數年平均有30多人因未住滿7年而未能投考,期望取消有關要求可吸引在港出生、曾到內地或海外升學,現有意回流者。
他稱,語言、學歷等其他入職要求不會受今次改動影響,面試會考慮投考者對香港的認識、是否符合警隊價值觀等,學員要入學堂訓練,相信不會影響服務質素。據入境處網頁,在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即為香港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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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入職須居港7年 未擬改變
本報翻查入境處、海關、消防處、懲教署、飛行服務隊及廉政公署網頁,均未見有列出居港滿7年的入職條件。公務員事務局網站列明,政務主任職位要求投考者在獲聘時,必須為居港滿7年的香港永久居民,其他職系包括行政主任(EO)、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管理參議主任及運輸主任亦未有相關要求。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本報查詢時稱,現無計劃改變有關AO居港滿7年的入職要求。
立法會議員、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指出,《基本法》第99條列明公務人員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並無要求居港年期,警方刪除該要求合理,預計可招募更多人才。她估計,當初是考慮到居港年期長者會較有歸屬感,但個人認為該要求「多餘」、「無需要」,認為學警經訓練亦可了解香港,又同意政府亦可審視AO有關居港7年的入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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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說,AO本身是政府管治核心,警隊則是執法隊伍,政府需確保兩者政治可靠性,如加上居港年期要求,可減低該人受內地或其他地區控制的風險。如今警方刪除有關要求,他相信一方面是警察招募難,另一方面是港府毋須再猜忌居港年期較短、來自內地者,料未來AO或會修訂有關要求。
加強誠信管理 須接受尿液驗毒測試
警方同時宣布,投考者將須在通過最終面試後接受尿液驗毒測試。陳純青解釋,警方定期檢討招募程序,新安排是為了加強誠信管理,強調「唔係有咩特殊情况」,指過去5年僅6名警務人員涉毒品案被捕,而海外地區警隊的遴選亦有驗毒程序。
聘得警員人數僅目標36% 警認有困難
陳純青指警方在2021/22年度取錄了170名見習督察及484名警員。翻查立法會文件,兩職級的招聘目標分別為195人及1350人,即實際招募人數分別為目標的87.2%及35.9%。陳承認招募有困難,一方面受疫情影響,減慢遴選程序;加上勞動人口減少、市民對政府工興趣大減,而警隊亦要與其他紀律部隊競爭人才。
陳稱警隊現有約5000個空缺,人手方面有壓力。他表示,去年曾調整起薪點,未來會加強宣傳,包括在6月及11月舉行警察招募體驗日、推出「警察招募號」宣傳車,亦會增加遴選透明度,令有意投考者更掌握流程,目標是「請愈多人愈好」,但強調警隊一定會維持招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