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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師行填補國際同行位置 業界倡增專業課程 提高本地人才競爭力

【明報專訊】疫後復常不似預期,包括專業界別在內均受影響。「麥家榮律師行」主管合伙人麥家榮稱,受惠於早年拓展內地市場,即使首次上市集資(IPO)業務下滑,在業務多元化下生意額未受影響。他指中美角力影響,近年不少國企為保障機密資料而減少與國際律師行合作,故建議國企加深與本港律師行合作,本港律師亦應裝備相關知識,否則無法填補相關業務空缺。新一份《施政報告》將公布,香港律師會稱,國家要求本港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本港律師應考慮海事法律作業務發展方向;而本港作為國家唯一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可發揮超級聯繫人角色,協助國企走出去。

「麥家榮律師行」主管合伙人麥家榮受訪時,提到現時航空、航運及石油等法律事務由國際律師行掌握,建議本港增加相關培訓及實務課程,作為法學專業證書(PCLL)延續,料可提高本地律師競爭力,否則「市場由國際律師行主導對本港無好處」。(鄧家烜攝)
「麥家榮律師行」主管合伙人麥家榮受訪時,提到現時航空、航運及石油等法律事務由國際律師行掌握,建議本港增加相關培訓及實務課程,作為法學專業證書(PCLL)延續,料可提高本地律師競爭力,否則「市場由國際律師行主導對本港無好處」。(鄧家烜攝)

明報記者 施晉宇

麥家榮:早拓內地市場 多元業務助抗逆

2004年生效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容許合資格律師在內地設代表處,「麥家榮律師行」是首批到山東響應的本港律師行。麥家榮受訪表示,當時認為北望神州是大勢所趨,故早年就踏足內地了解市場潛力,盡力學習普通話及認識國情。律師行由昔日百分百本地業務,到現時本地及內地業務各佔一半,其中七成客戶均有內地背景。

他稱律師行有4個主要業務範疇,包括IPO及發行債券、併購和合規、上市公司重組及破產清算,以及傳統業務及高端訴訟,各佔約四分之一生意。其中疫情期間IPO業務受創,惟發行債券業務增加,才能維持律師行發展,反而額外增聘10多名員工。

航空石油事務培訓 可破國際行壟斷

「一間律師行要生存,需要隨大環境而轉變。」他指出,隨着互聯網普及,加上內地生增加到海外交流,內地律師水平漸提升,建議本港律師多了解國情及與內地律師合作,享受國家發展帶來的「紅利」。

對於《施政報告》,他指現時航空、航運及石油等領域由國際律師行掌握,建議本港增加相關培訓及實務課程,作為法學專業證書(PCLL)的延續,料可提高本地競爭力,否則「市場由國際律師行主導對本港無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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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文龍:內企不熟外國法制 港助融入國際

香港律師會日前回覆查詢提到,本港經濟仍處全面復蘇階段,樓市和IPO市場由幾年前高峰下滑,專門從事相關業務的律師事務所面對較大挑戰。會長湯文龍認為律師業務範圍非常廣泛,並跟隨市場需求調整,舉例政府大力推動家族辦公室及中東等新興市場,業界仍充滿機遇。

內地司法部至今已舉辦4次「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律師會引述司法部稱,截至上月有1800多名港澳律師報名參加,482人取得相關執業證書。湯文龍稱,內地企業走向國際化的主要障礙是不熟悉外國法律制度,對國際法和實踐有巨大需求,故本港律師憑藉國際經驗,加強跨境交易的法律風險管理,為企業國際化貢獻。

林新強:可順應內地航運AI等需求

今年三中全會提及,鞏固本升本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表示,過去幾十年本港航運業發展萎縮,惟受地緣政治影響,加上內地對相關行業服務需求大增,本港律師應裝備相關知識,以協助國家發展。

《施政報告》去年提出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他指出,因應社會對航運、人工智能,以及環境、社會及企業管治(ESG)等服務需求,建議學院提供相關課程,協助業界開拓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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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解決爭議有優勢 借全運會推體育仲裁

政府近年的施政報告推出多項政策,建設本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香港律師會認為業界在訴訟和爭議解決等業務仍很發達,其中在運動法和體育仲裁方面,適逢明年粵港澳三地合辦全運會,律師會明年首季擬舉辦「國際性體育法會議」及「粵港澳律師運動會」,推動體育法、體育仲裁及相關產業發展。今年4月律師會訪京,會長湯文龍引述國家體育總局領導,肯定本港體育仲裁員的語言優勢及法律知識,故律師會期望為業界爭取更多參與國家體育盛事的機會,創造新的業務範疇。

內地《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到,支持本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去年《施政報告》將「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擴展至適用於大灣區,香港律師會認為相關政策有助更多區內港資企業,包括外資在港成立的企業,在無「涉外因素」下,選用本港法律作為民商事合同的適用法律,並選擇本港作為仲裁地,有助大灣區建設市場化和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律師會建議新一份《施政報告》加強本港作為國家唯一採用普通法體系的角色,支持業界探索不同執業模式,同時保持專業水平和國際聲譽。

兩地互通免重複提訟 成本較星洲低

新加坡近年同樣積極地推動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律政司長林定國今年7月曾到訪新加坡,了解當地如何推廣及發展國際法律服務。

對於星港兩地競爭情况,林新強認為本港擁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舉例《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生效後,有助減少當事人就同一爭議在兩地重複提出訴訟的成本,提升本港相關服務的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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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師行兩成未涉足灣區 體制成本最大障礙

此外,香港律師會調查顯示,53間本地律師事務所中,約兩成無接觸過涉及大灣區業務,原因包括兩地法律體系存差異,本港律師不熟悉內地訴訟程序與法律政策,影響業務處理的熟練程度;以及兩地收費標準不一,部分企業認為本港律師按小時收費標準不利於企業控制成本等。報告建議,由各地監管機構、行業協會等組成專門機構或委員會,列明跨地區合作原則和方式,協調政府監督和市場競爭兩者關係,促進資訊共用和合作。

灣區執業行 五成代理在港訟案

香港律師會早前委託中山大學法學院,研究本港法律執業者在大灣區發展機會,昨發表首階段現况調研報告。按受訪本地律師事務所的大灣區業務分佈,近五成接獲代理在港訴訟案,逾四成提供內地委託公證人服務,約三成分別為內地企業以港式合資引進外資業務及提供盡職調查服務等。

律師會倡政府增援 灣區法規納資格試

報告提到,兩地環境差異阻礙業務開展,舉例語言隔閡增加溝通成本;而兩地對確保法律服務的機密和安全嚴格程度不一,舉例內地數據跨境監管較本港嚴謹,導致本港司法程式或證監會調查程式受阻。他們建議政府提供稅收政策及資金支援等,鼓勵企業在大灣區開展合作;以及提供大灣區執業資格考試培訓,並將相關法規和制度納入資格試,確保考試內容緊貼灣區法律實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