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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2021】下學年官津校新聘教師須考基本法 (附公務員基本法參考試題)

【明報專訊】明年9月起官津學校新聘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昨日發表的《2021年施政報告》提出該新措施,政府消息指除了新入職教師,下學年起轉校任教的教師獲聘前亦要通過測試,至於通過測試所需分數門檻、教師是否只需考一次等要再商討。有小學校長說,公營學校教師由政府支薪,明白當局有權制訂教師入職要求,但其他一樣由政府支薪的行業卻不用應考《基本法》測試,他關注當局以何標準決定有關措施。

參考公務員試 料一年辦多於一次

現時新入職教師需接受教育局舉辦的培訓課程,當中涵蓋《基本法》內容,而下學年(2022/23年)起官津學校新聘教師需通過《基本法》測試。消息指,考試由當局中央統籌,教育局會參考公務員事務局現時招聘公務員的《基本法》測試安排,包括其考卷模式及一年舉辦多過一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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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測試,考生須在20分鐘完成15條多項選擇(MC)題,合格者需答對8題或以上。施政報告昨指會檢視為招聘公務員而設的《基本法》測試考核內容,並將《港區國安法》納入考核範圍。

轉校任教需否再考試惹關注

資助小學校長會名譽主席張勇邦說,公營學校教師由政府支薪,當局有權制訂入職教師要求。不過他說不少行業都由政府支薪,入職時卻不用應考《基本法》,他關注當局以何準則決定官津校新聘教師須應考該試,「係咪只係我哋(教育界)需要?」他又表示,有合約教師每年完約後或轉到新校任教,相關教師需否每年考試,冀當局提供更多詳情。

教聯主席:認識基本法有利教學

教聯會主席黃錦良稱,新聘教師須通過《基本法》測試屬無可厚非,對此表支持。他稱,教師教學生國情教育,自己卻對《基本法》毫無了解「說不過去」,認為教師正確認識《基本法》有利課堂教學及引導同學。

特首林鄭月娥昨宣讀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當中提及對公務員的改革及新要求。政府在港多處派發施政報告,其中在金鐘政府總部攤位,中午時段一度出現人龍排隊領取。(鍾林枝攝)
特首林鄭月娥昨宣讀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當中提及對公務員的改革及新要求。政府在港多處派發施政報告,其中在金鐘政府總部攤位,中午時段一度出現人龍排隊領取。(鍾林枝攝)

訂教師操守指引 實例說明

此外,2019年反修例風暴期間針對教師專業失德的投訴湧現,至今3名教師涉社會事件而被取消註冊,施政報告提出就教師操守提供清晰指引。

消息稱當局會綜合處理教師操守個案的經驗,向教師提供實例,讓他們明白有何事要注意、不該做等,亦使學校領導層知道如何管理,指引亦能反映社會對教師的期望,惟當局不會以清單列明教師不能做的事,預料本學年公布官方指引。

施政報告又提到要加強校監、校董、校長、教師和學生認識國安教育,消息稱今年起教育局邀請專業機構為校董、校監等學校管理層舉辦相關課程,「反應幾好」,未來會多辦此類課程,但暫毋須強制他們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