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自2019/20學年實行「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助理小學學位教師」(APSM)成為小學教職團隊的「基本職級」,入職小學的教師團隊必須持有小學師資訓練。
教協副會長葉建源表示,目前只靠學校向開辦課程的院校核實師訓資格,促教育局提供渠道,讓師訓學生及教育界可查證資歷,保障各方。
未推行全面學位化前,學位教席佔學校約65%,APSM被視為「文憑教師」(CM)的「升職位」。政府上學年推行落實小學教師學位化後,不再有CM位,如入職當小學教師,必須持小學師資訓練,不然只能擔任常額編制以外的「合約教師」。
不符資格教小學 小學教師被DQ遭追薪
畢業於港大教育學士及社會科學學士課程的陳老師(化名),今年初獲一家小學聘任為「助理小學學位教師」(APSM),惟於9月被教育局通知其修畢的課程只具中學教師培訓資歷,不符任小學APSM,並向小學追討約20萬薪金。該教師及小學校長稱,簽約前曾向港大查詢,獲回覆確認陳可於小學任教。港大對個案表示關注。
陳老師推斷,以往APSM一席難求,與他修讀同一課程、比他更早的畢業生如到小學任教,大多任職CM,故過往未有類似爭拗,建議教育局提供公開透明渠道讓學校查詢。
葉建源說,現時要查核應徵者資歷,僅靠應徵者及學校自行向院校查證,但學校及畢業生難以估計院校一方會否「出錯」,認為當局應公開課程註冊資訊,部分同名課程如可頒授不同師訓資歷,當局須在名單上加附註標示。
稱難全面掌握 教局拒輯錄課程相關資歷
教育局回覆稱,具備自我評審資格的院校可根據相關法例頒授學位和開辦課程,當局難全面掌握各院校師資訓練課程最新和詳細的課程資料。當局續稱,個別學員或會在修讀由同一所院校開辦,並以相同名稱命名的師資訓練課程期間,因揀選不同的選修科或其他因素,有可能在修畢課程後具備不同的師訓資歷。為免使公眾混淆,當局不會輯錄各院校的師資訓練課程的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