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平機會委託香港教育大學研究發現,精神病患者在港受歧視普遍,逾四成受訪精神病患者過去5年曾在職場經歷歧視,其中逾三成曾遇求職歧視,包括因精神病紀錄而獲較差聘用條件。大部分經歷歧視受訪者未有採取行動,研究團隊建議政府加強公眾教育,僱主則應為相關員工制訂特別工作安排等。
八成半遇求職歧視者 啞忍沒採取行動
研究於2020年5月至11月以問卷調查形式進行,共訪問265名精神病患者,受訪者5年內均曾在職。45.3%的受訪者稱,曾在求職、離職或在職過程中經歷歧視。其中以求職過程聲稱經歷歧視的受訪者比例最高,有36.2%,當中四成人稱因有精神病紀錄而聘用條件較差。有四成稱面試時因透露有精神病紀錄而不獲聘用。
研究亦發現,大部分經歷歧視的精神病患者未有採取行動,遇求職歧視者中,有85.7%沒採取行動,當中逾一半人認為不必要,因可找其他工作;亦有三成人表示擔憂未來僱主對自己的看法。
研究團隊於2021年2月至7月與50名僱主和主管深入訪談,發現許多人或不清楚在《殘疾歧視條例》下什麽情况會構成殘疾歧視,以及存在對殘疾歧視的誤解,比如部分受訪者質疑為精神病患者提供額外支援及關懷可被視為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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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團隊倡為企業人力資源員工及管理層安排培訓
團隊建議政府加強公眾教育,以及提供更多資源促進職場平等機會,例如為企業人力資源員工及管理層安排培訓;建議僱主向精神病患者提供特別工作安排;增加精神健康方面支援;舉辦全體員工培訓工作坊,加強在職人士對精神病患者的認識等。
平機會稱,在2018至22年間,共收到310宗在《殘疾歧視條例》下有關精神狀况的投訴,當中75%涉僱傭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