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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創業 | 廣州營商環境5.0改革 主推企業服務便利 惠及港澳投資者

【明報專訊】港人北上創業或就業愈趨便捷!廣州市日前推出《廣州市建設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標誌「營商環境5.0改革」啟動。改革主推企業服務的便利、高效,包括港澳投資者、人才等均可受惠。多項政策與港澳、國際標準接軌,並創新監管制度,目標在3至5年內將廣州建成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城市。

廣州市營商環境經過多輪改革,開辦企業手續已大大簡化。圖為廣州市一處政務中心的企業開辦專區。(林迎攝)
廣州市營商環境經過多輪改革,開辦企業手續已大大簡化。圖為廣州市一處政務中心的企業開辦專區。(林迎攝)

明報記者 林迎

目標3至5年內提升營商環境國際競爭力

廣州市從2018年致力推動營商環境改革,國務院並於去年9月指定廣州為首批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之一,通過綜合授權賦予更大自主改革空間。廣州於今年2月初公布《方案》,總體思路是「激發活力」、為企業創新發展「鬆綁減負」,主要目標是在3至5年內,將廣州建成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城市,營商環境國際競爭力躍居全球前列,成為全球資源要素配置中心、全球企業投資首選地和最佳發展地,並要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成果,做全國的「試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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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200項改革措施 事前審批減少 事中事後監管

《方案》包括223項改革舉措,在取消審批事項、簡化辦事流程上力度頗大,例如允許企業以一張營業執照對應多個地址,方便開設分支機搆。此外,《方案》將多個申請事項合併為「一站式」,例如在「企業年報系統」中整合市場監管、社保、海關等數據,企業只需在系統中填報一次年度報告,毋須再向多個部門重複報送;在土地出讓時,將地質災害、地震安全、防洪、歷史建築、古樹名木等17項評估標準以清單列出,簡化企業手續。

《方案》同時十分強調「事中事後監管」,意味雖然「事前」審批減少、准入門檻降低,但要確保風險可控。《方案》建立健全綜合監管機制,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實現對企業「無事不擾」,但又「無處不在」。

開展穗港澳投資登記全程電子化

在提到便利跨境貿易和外商投資、引進國際人才時,《方案》要求採用簡化版公證文書辦理港澳地區非個人投資的市場主體註冊登記,開展穗港澳投資跨境商事登記全程電子化,而相關部門會依法加強對港澳投資企業的監督檢查,作為「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至於大灣區已實施的「港澳藥械通」,《方案》擬將使用範圍從醫療機構擴大到企業和研發機構,也不僅限於港澳藥械,而是可以進口國外已上市但國內未註冊的研發用醫療器械,前提是強化自主管理、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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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合資格人才備案後上崗

與深圳前海類似,《方案》亦稱要建立境外金融、建築、規劃、文化旅遊、醫療衛生、律師、會計、教育等行業國際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制度,未有明確提到港澳,但稱「允許取得境外相應職業資格或公認的國際專業組織認證的國際人才,經能力水平認定或有關部門備案後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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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灣區勞動糾紛調解改革試點

《方案》中還有76條「依託廣州開發區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探索更多有益經驗的工作舉措清單」,即目前先在廣州開發區試行、未需全市推廣的措施。當中第34條提到,開展粵港澳大灣區勞資糾紛調解仲裁改革創新試點,可組建勞動關係領域專家智庫,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勞動爭議調處協調機制和跨地域聯席會議制度,力爭突破「規範案前調解、簡化辦案流程、實現速調快裁、推進結果互認、協調異地執行」,困擾多時的大灣區勞動爭議跨境規則對接問題有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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