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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涉提交假資料提早領強積金 業界指有中介助偽造文件 積金局提醒屬刑事罪行

【明報專訊】警方偵破一宗強積金詐騙案件,以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拘捕25名強積金供款人,他們涉嫌提交虛假資料,訛稱永久離開香港及完全喪失行為能力,以申請提早取回共約570萬元的強積金。近年不少港人移居海外,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的個案有上升趨勢。據積金局統計,每年均有約3萬宗離港申索個案。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稱,移居海外後如因「無辦法適應」,可選擇回流香港,惟應有相關手續需辦理,強調不可使用虛假文件提早領取強積金,又指有些中介公司會在香港以外地方尋找「合作伙伴」,以向客戶提供虛假住址證明、租約或聘請合約,訛稱永久離港欺詐領取強積金。

警方2022年尾至本年初接獲強積金受託人公司的轉介,指懷疑有供款人涉嫌使用虛假文件提早取回強積金供款。警方上周二(11日)起一連4日展開行動,拘捕18男7女,年齡介乎26至58歲,每宗涉及款項由2000元至60萬元不等,合共金額約570萬元。被捕人報稱建築工人、文員及售貨員等。警方又搜查他們住所,檢獲強積金供款文件及相關銀行紀錄。

被要求簽文件人臉識別 實為開虛銀戶口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督察林英品稱,有供款人涉向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提交仿真度較高的虛假文件,包括港澳居民居住證、聲稱永久離開香港,並前往內地居住的民政事務處宣誓聲明;亦有供款人提供虛假醫生證明,聲稱完全喪失行為能力,藉以提早取回強積金供款。

 有強積金供款人懷疑提交虛假醫生證明(圖),訛稱「因嚴重眼疾,導致永久失去工作」,因而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衛永康攝)
有強積金供款人懷疑提交虛假醫生證明,訛稱「因嚴重眼疾,導致永久失去工作」,因而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衛永康攝)

調查期間,部分被捕人聲稱透過電話或社交媒體,收到自稱中介或經紀的陌生來電或信息,稱能幫被捕人提早取回強積金供款,事成後收取一至五成佣金。

亦有被捕人稱中介最初提出幫忙整合強積金,但過程中要求簽署不同文件,甚至在手機作人面識別,實為開通虛擬銀行戶口,藉以騙取其強積金。涉案的中介人或公司仍有待追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有社交群組聲稱代辦提取MPF

記者昨瀏覽社交平台,見不少有關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群組及帖文,文中強調專業代辦提取強積金,承諾「不成功、不收費」,又稱服務手續簡單,程序合法,而且毋須離港或辭職,「用於周轉、備用、投資,以備不時之需」。大部分均有手機號碼供查詢。

警方提醒市民提防不明來電或信息,而簽署任何聲明及文件前,必須清楚了解內容細節。警方稱會繼續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保持緊密溝通及合作;強調行使虛假文書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

業界:有中介海外「合作伙伴」助偽造文件

翻查積金局網頁,市民可在6種情况下,在未屆滿65歲前提早領取強積金,包括永久離港,申請者必須作出法定聲明稱已經或將會離港,亦無意作為永久居民回港工作或定居,並需要向其強積金計劃受託人提交身分證明文件、申索表格、法定聲明表格,以及「令受託人信納計劃成員已獲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

積金局回覆本報查詢,對有人使用虛假文書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以及有人涉教唆他人作出虛假聲明非法提取強積金,表示高度關注,又提醒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14年,強調與相關執法部門一直保持緊密聯繫,並設通報機制處理可疑個案。

羅少雄表示,令受託人信納移居外地的證明文件,包括當地工作證明,例如申請人較年輕,未必有足夠資金在外地維持生活,便會要求提交工作證明。羅指出,有關規定未有列明需要交什麼文件,或讓人鑽空子,但認為當局亦看到趨勢,有收緊把關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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