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日前宣布《2024年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3月28日刊憲,預計下月10日在立法會首讀。草案提出增設「有限度註冊」和「特別註冊」新途徑引入合資格非本地培訓牙醫來港執業,並要求本地牙科畢業生和直接報考許可試的非本地培訓牙醫,須通過一年實習或評核期才可正式註冊,實習要求最快適用於明年及以後畢業的本地牙科畢業生。
機構滿意表現 可豁免部分許可試
本港牙醫短缺嚴峻,草案就引入非本地培訓牙醫增設新途徑,包括開放予所有牙醫的有限度註冊、為專科牙醫而設的特別註冊,以及方便牙醫來港做不超過14日臨牀教學和研究的暫時註冊。
非本地培訓牙醫如已獲指明機構例如衛生署、醫管局、港大和菲臘牙科醫院揀選全職受僱,便可向牙管會提交有限度或特別註冊申請,獲批後可在上述機構工作。若於指明機構服務合計至少5年並獲機構證明表現令人滿意,以有限度註冊牙醫為例,可獲豁免許可試部分考試,通過後便可正式註冊,在香港任何機構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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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牙科畢業生、非本地培訓牙醫 註冊前須實習或評核一年
草案參考現行醫生做法,要求本地牙科畢業生和直接報考許可試的非本地培訓牙醫在正式註冊前,須通過一年實習或評核期,涵蓋學童牙科保健、院舍長者外展服務等崗位,政府稱這可加強工作場景臨牀經驗,熟習香港執業情况,對保障病人安全有莫大裨益。考慮到今年夏季畢業的本地牙醫學士課程學生已開始求職,政府稱實習要求最快適用於明年及以後畢業的本地牙科生。
至於表現未如理想的本地牙科畢業生和非本地培訓牙醫,醫衛局建議賦權牙管會可延長其實習和評核期。若牙醫抵港前執業已久,牙管會可因應其資格或臨牀經驗縮短評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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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通過3年內設牙專人員註冊制
兩類牙科輔助人員包括牙科衛生員和牙科治療師,現時可按牙醫指示為病人提供牙科護理服務。草案提出將有關人員改名為「牙科護理專業人員」並設法定註冊制度,以確立專業地位及在更具規範的監管制度下確保服務質素。牙科衛生員和牙科治療師日後須重新註冊,往後每年須續領執業證明書;並需受僱於註冊牙醫,或至少其中一名合伙人是註冊牙醫的合伙,或已聘用至少一名註冊牙醫的組織、機構或法人團體。
風險為本原則下,上述兩類人員執業範圍將調整,例如可不經牙醫評估下清潔、拋光牙齒,但須牙醫評估後才可洗牙。政府期望牙管會於草案通過後3年內設立該註冊制度。
牙管會稱全力支持引入各新註冊類別,並歡迎適時引入在正式註冊前實習和評核期要求,該舉措將為有抱負的牙科畢業生和牙醫提供寶貴臨牀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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