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統計2020年香港約有24.62萬個聽覺困難人士,佔總人口3.3%。平機會昨(15日)公布《聾健司法平等:供殘疾人士、法律工作者和參與司法程序人士參考的指引》,為聾人、聽障者、法律工作者等提供一系列建議、注意事項和原則,包括建議和聽障者溝通時要選擇安靜、有充足光線的地方,說話時要保持良好眼神交流,避免使用複雜的字詞、用語。
建議法庭定期培訓法官和司法人員
《指引》又向法庭提出四方面建議,包括要制訂、檢討正式的政策和實務指引,每次開庭前測試所有輔助工具及服務設備,佩戴有較大透明範圍的口罩,定期培訓法官和司法人員,建立適當申訴程序等。
《指引》還建議法官和司法人員聆訊前提醒每次只限一個人發言,安排更多休庭等,而作為當事人和證人的聽障者或聾人,應該盡早通知律師或法庭,讓他們準備定輔助工具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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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崇文:有迫切需要改善法律程序
平機會行政總監朱崇文指,近年見到關於聾人及聽障者在司法程序面對溝通困難、誤會等報道,認為有迫切需要改善相關法律程序,保障殘疾人士的基本權利。他強調《指引》無法律效力,單純是守則,因為現時未有相關法例條文,平機會沒有辦法推出相關實務守則演繹法例。
司法機構回應表示,會不時檢視對殘疾人參與法庭程序的各種支援安排,適時改善,過程中亦會參考平機會的相關指引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