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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翔傘認可教練監管】六旬漢滑翔傘墮海溺斃 飛行員及非受薪教練毋須登記 協會促加強資歷規管

【明報專訊】六旬漢昨午玩滑翔傘期間發生意外,在西貢浪茄墮海遇溺,送院搶救不治。據悉事主昨有義務教練同行。民航意外調查機構表示,正蒐集資料,決定是否展開調查。民航處稱會配合相關調查。目前政府無就滑翔傘飛行員訂立發牌或登記制度,僅受薪教練須事先登記。香港滑翔傘協會認為「義教」為監管漏洞,政府應加強規管認可教練資歷。

同行教練屬義教性質

據了解,事主有一至兩年滑翔傘經驗,事發時由獨孤山出發,以滑翔傘飛往浪茄灣,兩名友人及一名教練同行,教練屬義教性質。

根據香港滑翔傘協會網頁,民航處指定滑翔傘飛行地點共8處,浪茄灣屬較容易場地,主要降落區為浪茄灣海灘,亦可在半山起飛處原地降落。協會安全主任趙浩南說,昨日天色不俗,惟事發時吹偏北風,較易有風險,而飛行員墮海後有可能被傘繩纏住,致未能游泳及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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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設自願記錄路線平台 使用者寥

目前政府無就滑翔傘飛行員訂立發牌或登記制度,僅民間組織香港滑翔傘協會有資歷制度。趙浩南說,事主並非會員,亦無在協會考取證書,不清楚他有否獲其他國際資歷。該會設自願平台予飛行員記錄飛行路線,趙指平台並無事主資歷資料及昨日飛行活動紀錄,承認平台使用人數不多,「可能嫌麻煩」,如由民航處統籌更好。

趙稱,協會透過宣傳教育呼籲市民飛行前要具合適資格,成效不大,「始終(考牌)要付出,要畀錢」,民航處曾與該會商討推行飛行員實名登記,問題核心是無相關規管法例。他指現行制度下僅少數飛行員達水平獲准任職受薪教練,且須先向民航處登記,「義教」成監管漏洞,「唔收錢,但事後請食飯點計?出咗事,責任喺事主定教練度?」

5年3死 死因庭倡規管 民航處稱正研究

由2018年至昨日約5年時間,至少有5宗滑翔傘意外,共致3死2傷。其中男子鍾旭華2018年在大嶼山玩滑翔傘意外身亡,死因研訊本月3日結束,陪審團提出多項建議,包括修例賦權民航處規管滑翔傘活動,要求飛行員飛行前經網上平台提供資歷、飛行路線等,供處方審批。民航處昨稱,正仔細研究死因庭建議。

申訴專員去年亦建議要求飛行員事先實名登記及為飛行器註冊等,民航處稱正推行其中4項措施,包括加強宣傳教育及延長續期許可證的有效期,其餘涉及政策和立法的建議,處方正與相關政策局商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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