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冠疫情觸發各類勞資糾紛、爭議,立法會昨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包括規定如僱員因確診隔離或檢疫而缺勤,可享有薪病假,僱主不能無理解僱,而僱主解僱無提供充分醫學理由下拒絕接種新冠疫苗的僱員,不會視作不合理解僱。草案不設追溯期,會在刊憲當日生效。
拒接種疫苗被解僱 不被視為不合理解僱
立法會昨午就修訂草案恢復二讀辯論,多名議員表示支持草案,認為修例有助保障僱員權益。獲通過的草案訂明如僱員因確診隔離或檢疫缺勤可享有薪病假,僱主不能無理解僱。若僱員無提供充分醫學理由下拒絕接種新冠疫苗而被解僱,不會被視作不合理解僱。
不設追溯期 勞聯稱「含淚支持」助應對新一波
勞聯林振昇表示,過去不斷爭取草案設立追溯期,政府始終不願接納,形容自己「含淚支持」草案。但他說若不幸出現新一波疫情,條例仍可為僱員提供保障,希望盡快通過草案,認為有清晰法律條文,可令勞資雙方有法可依及減少爭拗。
工聯會黃國表示,第五波疫情下許多僱員的檢疫令及隔離令不獲僱主承認,不少市民被圍封強檢期間無法上班而被扣假或被解僱,近期本港單日仍有七八百多宗確診個案,但數字相對今年3及4月已大幅下降,形容落實草案「時間實在太遲」。他又對草案不設追溯期感到非常遺憾。
自由黨邵家輝支持草案,並提到有些人呈報快速測試陽性時會作假,讚揚政府現時會覆檢個案,以防有僱員作假並騙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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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追溯期或令合法變違法
對於草案不設追溯期,勞福局長羅致光認為,如設追溯期,可能將本來合法的情况變成不合法,出現勞資雙方未能預見及難以處理的情况,容易造成混亂亦不合理。他說,政府會提供指引,建議勞資雙方應如何處理符合提早完成隔離和檢疫的僱員的病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