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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權益。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建造業僱員可以公院價錢 接受私家門診復康治療

【明報專訊】上屆政府2019年《施政報告》提出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勞工處今日推出計劃,本月起遭遇工傷致肌肉骨骼受傷的建造業僱員,如6周後未能復工或預期未能6周內復工,即符合資格參加,毋須再長時間輪候公營醫療服務,只需付公院或公立診所費用,便可獲快捷私家門診復康治療,並有個案經理專責跟進治療及協調復工安排。計劃為期3年,預留3億多元,預計5000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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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按呈報識別 專人跟進復工

勞工處經公開招標委聘盈健醫療集團旗下「雅名有限公司」提供服務並成立工傷復康辦事處,中大醫學院為策略伙伴。

勞工處職業健康顧問醫生溫遠光表示,勞工處會根據工傷呈報,初步識別合適建造業工友,獲同意下會轉介至工傷復康辦事處核實資格,冀5日內安排見醫生,臨牀評估傷勢合適便加入計劃,參加計劃不影響《僱員補償條例》權益。

冀計劃助建造業工友把握黃金康復期

勞工處數據顯示,去年病假至少6周及至少半年的建造業工傷僱員分別佔整體工傷僱員約21%及29%,屬行業之冠。署理勞工處長梁永恩表示,建造業工人較易因工傷延遲處理而影響情緒及生產力,冀計劃助把握黃金康復期,避免變成長期傷患,如計劃獲工友支持,有信心降低上述數字。

工友付公院或公立診所收費,便可獲私營服務包括醫生治療、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影像檢測及電診斷檢測服務,並可按《僱員補償條例》向僱主索還。工友會獲派個案經理專責跟進復康,聯絡僱主協調試工及「輕工」等復工安排。

中大醫學院矯形外科及創傷學系專業應用教授(禮任)羅尚尉表示,一般康復黃金期是受傷後3個月內,惟公營服務專業統籌配合不到位,未能及時轉介個案,例如職業治療需等至少半年,令工友錯失康復黃金期;若提供有系統復康計劃,九成以上工友可於半年內投入工作。他又稱,曾參與中大骨科工傷復康計劃的工友,四成能半年內復工,沒參與計劃者則只有一成。

倘僱主瞞報 「先治療後查證」

被問若僱主瞞報工傷,工友能否參加計劃,梁永恩稱會先治療僱員,同步核實爭議,如僱主未及時呈報工傷,而有僱員主動聯絡勞工處並提供證明資料,該處會提供適當協助。他說會視乎計劃成效,再檢討如何擴展至其他行業,暫無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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