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要是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並符合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允許具有在港澳合法執業資格持有有效執業證明等赴內地開展行醫的條件。同時,要求遵守憲法和相關法律,愛國愛港愛澳,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與崗位需求相符的專業背景、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首批廣州、深圳和珠海3個城市共7家中醫醫療機構試點機構及招聘職位:
1. 廣東省中醫院(含珠海院區):中醫經典科招聘香港中醫師1名、中醫內科招聘澳門中醫師2名 (詳情)
2. 廣東省第二中醫院:針灸康復科中醫師(針灸康復相關專業)2名 (詳情)
3. 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中醫師1名 (詳情)
4. 深圳市中醫院:中醫師2名
5. 深圳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中醫師1名 (詳情)
6. 深圳市寶安純中醫治療醫院:中醫師1名 (詳情)
7. 深圳市光明區中醫藥傳承發展研究院:中醫師2名(詳情)
申請日期由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0日,9月30日將完成資格審核,10月15日前公布錄用結果。
(資料來源:以上機構網站)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醫療服務
醫療衛生專業人員
短期執業
香港法定註冊醫療衛生專業人員(12類包括醫生、中醫、牙醫、藥劑師、護士、助產士、醫務化驗師、職業治療師、視光師、放射技師、物理治療師、脊醫)可在內地短期執業,最長時間為3年。期滿需要延期的,可以重新辦理。具有香港合法行醫權的醫師在內地短期執業前不需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
中醫
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浸會大學的中醫專業畢業並取得香港合法行醫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內地三級中醫醫院實習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後,或在香港已經執照行醫1年以上;或
具有內地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全日制高等學校中醫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通過中醫執業資格試取得香港合法行醫權並執照行醫1年以上,或在內地實習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
(資料來源:https://www.tid.gov.hk/tc_chi/cepa/tradeservices/med_relevant.html#not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