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臨時濾水機房操作員 (非公務員合約職位空缺)
Descriptions
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
薪酬:月薪港幣 19,560 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1)中英文程度達小學六年級程度或具備同等學歷;(2)具備基本水電工程的知識及經驗;以及(3)具備一年或以上游泳池濾水機房工作經驗更佳。
註: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上述(1)項的中英文程度學歷證明文件或未具備同等中英文程度學歷亦可申請,但必須懂得閱讀及明白中文指引,可書寫簡單的中文及英文,並能辨認一般英文單字,以及須在遴選面試中通過中英文語文能力評核。
註: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現招聘非公務員合約臨時濾水機房操作員,獲聘者須在二零二七年泳季 (通常由三月至十月或十一月),於本署公眾游泳池、泳館及大型公園之濾水機房工作。
職責:
(1)操作濾水機房、臭氧消毒系統、加氯氣及其他相關儀器,並確保濾水機房運作正常;(2)檢驗池水的化學物質含量,並把化學物質含量調校至規定水平;(3)在有需要時,為濾水機房內的機器 / 設備加添潤滑油及抹油;(4)為所有裝置和設備進行簡單的維修;以及(5)點存濾水機房的工具和化學物品。
每週標準工作淨時數為 45 小時。每天工作 7.5 小時 (不包括用膳時間)。須按照所屬主管人員的安排,在上午 6 時正至晚上 10 時 15 分期間輪班當值,或須超時工作,並須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輪班當值。
聘用條款:
獲聘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本署將視乎運作需要決定實際合約期。
福利:
在適當的情況下,僱員可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而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 (或代替假日)、年假 (每年 14 日)、產假 / 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Enquiries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340 (Rev.7/2023)] 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 https://www.csb.gov.hk) 下載。申請人亦可透過上述網站作網上申請。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 G.F.340 (Rev.7/2023) 已在 2023 年 7 月 26 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 2023 年 7 月 26 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 G.F.340 (Rev.7/2023) 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 (G.F.340 (Rev.3/2013)),招聘部門 / 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 G.F.340 (Rev.7/2023),並在 7 日內提交已填妥的 G.F.340 (Rev.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 G.F.340 (Rev.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格 [G.F.340 (Rev.7/2023)],連同由本港以外學府或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修業成績及證書的副本 (如適用),須於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或之前送達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 1-3 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 8 樓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請在信封面上清楚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臨時濾水機房操作員」。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申請人未妥為簽署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將不獲處理。
作網上申請的申請人,如持有本港以外學府或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 (即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或之前),將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送達上述地址,或電郵至 lsaet3b@lcsd.gov.hk 。請於信封面 / 電郵標題及文件副本的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持有本地院校或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有關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試 / 遴選面試,必須提交所需學歷的修業成績表 / 文憑 / 證書 / 其他証明文件,以及相關工作經驗的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以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不獲受理。申請人所有資歷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截止申請日期後所獲得的資歷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試 / 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 6 至 8 個星期內接獲通知 (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 / 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 1-3 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 8 樓
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
查詢電話:2601 8010
截止申請日期:2026 年 11 月 12 日 (23:59:00)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非公務員合約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遴選測試 / 面試。(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測試 / 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 - 聘任」參閱該資料冊。(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或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h)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