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Date: 01 May 2026

Functions: Driver
Types: Full Time
Education: -
Salary: -
Location: Tuen Mun Area

職業訓練局

活力展現 VTC

職業訓練局 (VTC) 於 1982 年成立,在職業專才教育發展道路上一直走在前沿。VTC 作為香港法定機構,在香港教育體系中肩負重任,致力培育與時並進的專業人才。我們秉承一貫宗旨,提供切合行業發展需要的職業專才教育,透過轄下 14 個機構成員,每年為約 20 萬名年輕人及在職人士開啟機會之門。如果你認同我們的使命,歡迎你加入我們的團隊。

Descriptions

各運作單位

參考編號:C/VOU/DRI/04/26-AP2

主要職責:
(a)駕駛車輛接載乘客及運送貨物;(b)清潔車輛及進行簡單汽車檢查;(c)收發和搬運文件及包裹 / 貨物;及(d)因應運作需要或需跨境駕駛。

入職條件:
(a)持有有效香港駕駛執照 (類別:私家車、輕型貨車、私家小型巴士及私家巴士);(b)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者可獲優先考慮;(c)有三年或以上駕駛工作經驗,有駕駛公司私家車經驗者優先考慮;(d)具良好駕駛紀錄;(e)能操流利廣東話及簡單英語,如懂普通話則更佳;(f)能閱讀及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及(g)須通過駕駛技能測驗。

備註:

  1. 能即時到任者可獲優先考慮。
  2. 獲取錄者或須輪班工作和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
  3. 獲取錄者或須穿著制服。
  4. 為配合運作需要,獲取錄者可能會被調任不同區域的運作單位,駕駛不同類型車輛。
  5. 本局已採用香港警務處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準僱員如被派往展亮技能發展中心任職,須在聘用程序的最後階段進行有關查核。

Enquiries

申請辦法:

  1. 索取申請表格 [VTC-1 (Rev.11/2024)]:(i)前往香港灣仔活道 27 號職業訓練局大樓地下;或(ii)於網址 http://www.vtc.edu.hk/html/tc/career.html 下載。
  2. 填妥的申請表格 [VTC-1 (Rev.11/2024)] 連同個人履歷,須寄回:香港灣仔活道 27 號,職業訓練局大樓 18 樓,人力資源處,或電郵至 vtchro-job@vtc.edu.hk 。請在信封面或電郵標題註明所申請的職位及參考編號。申請人於遞交申請表時,必須註明(i)現職及過往工作擔任的職務及(ii)持有駕駛執照的類別。
以電郵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注意以下事項:
  1. 填妥的申請表 (VTC-1) 和個人履歷應合併為一個 PDF 格式的文件,總文件大小在 10MB 以下。
  2. 文件名稱應為「您的英文姓氏和名字」,例如「CHAN Siu-lam.pdf」。
  3. 郵件主旨請註明「申請司機 (參考編號:C/VOU/DRI/04/26-AP2)」。
  4. 其他證明文件的正本及複印本請按要求於稍後提交。
截止申請日期:2026 年 5 月 12 日

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的十星期內未有收到面試通知,即表示這項申請不獲接納。本局保留不填補上述職位的權利。申請人的資料只會用於有關本局的人事招聘事宜。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資料將於招聘工作完成十二個月後全部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