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Date: 10 Jan 2025

Types: Full Time
Education: -
Salary: -
Location: -
Website: -

香港警務處

總督察 (專門人員) [水警訓練學校助理訓練主任 (航海與船藝)] (公務員職位空缺)

Descriptions

薪酬: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 44 點 (每月 103,205 元) 至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 49 點 (每月 127,620 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海事處處長所簽發有效的一級 (甲板高級船員) (商船船長)合格證書,或同等資歷;
  2. 在以下職務上有最少一年經驗 [註(1)]:
    (i) 曾受聘於具規模的船公司,擔任高級航海船員,或
    (ii) 曾擔任航海訓練工作;
  3. 有十年行政,船隻保養,航海或船藝訓練,包括操控小型船隻的經驗 [註(1)];
  4. 有良好的工作紀錄及領導才能;
  5. 有船長經驗;
  6. 有使用電腦輔助導航儀器航海的經驗;
  7.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 2 級 [註 (2)] 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或在遴選督察的筆試中,考獲中文及英文語文測驗合格及能操流利粵語;
  8. 通過視力測試,包括視覺敏銳度測試及色覺測試。而配戴眼鏡或隱形眼鏡的人士亦可申請。申請人可在配戴矯視工具的情況下進行視覺敏銳度測試,但不包括色覺測試;
  9.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3)];以及
  10. 通過體格檢驗 (包括尿液驗毒)。
註(1) 將於 2025 年 7 月或之前取得所需工作經驗的申請人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聘任時取得所需工作經驗才獲聘任。

註(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 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 (課程乙) C 級及 E 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 2007 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 3 級和第 2 級成績。

註(3)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總督察 (專門人員) [水警訓練學校助理訓練主任 (航海與船藝)] 主要負責確保水警訓練學校所有航海與船藝科及有關課程能有效地完成,並負責有關課程考核之行政,管理及執行,其主要職務為:
  1. 在航海、航海技術、船隻指揮及管理方面提供專業意見與建議,並監督屬下的警務人員和其他人員;
  2. 更新、搜羅和製作各類培訓教材、視覺教具及訓練紀錄,並擬備教案、課程綱要等,確保課程、教官及考試 / 評核過程的質素;
  3. 處理與其專業領域相關的人員編制文件,並向學員及其屬下人員提供所須的培訓;
  4. 確保安全有效地操作、維修和保管轄下各類型船艇及海事設備;
  5. 就其專業範疇及水警總區人員與客席學員 (如有關的話) 的培訓,與警隊其他單位、外部機構及其他政府部門聯繫;以及
  6. 執行其他所需職務,例如管理模擬器、實行職安健措施、改良工作程序、測試設備,以及參與社區活動和海上巡遊 / 慶典。
(註:要穿著制服、輪班及 / 或不定時工作,並可能要在香港特區境外範圍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圓滿完成合約期者將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Enquiries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提交填妥的申請表格 G.F.340 (Rev.7/2023) 及履歷。截止申請日期為 2025 年 2 月 2 日。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的申請均不獲考慮。

  1. 申請人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2. 申請人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 G.F.340 (Rev.7/2023),或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 下載有關表格。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 G.F.340 (Rev.7/2023) 已在 2023 年 7 月 26 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 2023 年 7 月 26 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 G.F.340 (Rev.7/2023) 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 (G.F.340 (Rev.3/2013)),招聘部門 / 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 G.F.340 (Rev.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 G.F.340 (Rev.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 G.F.340 (Rev.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3. 郵寄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 37 樓警察招募組。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請於信封面註明申請職位名稱。為確保郵件能妥善送達,請支付足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郵資不足的郵件不會獲派遞,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回寄件人或銷毀。一切遴選程序將會經預約安排,投考人毋須親身遞交表格。

  4. 申請人須提交履歷,載列與這職位相關的工作經驗並於 2025 年 2 月 2 日或之前電郵寄回 eo-rec@police.gov.hk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 37 樓警察招募組

查詢電話:2860 3189

截止申請日期:2025 年 2 月 2 日

附註: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6.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7.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 / 面試。
  8.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 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 : https://www.csb.gov.hk 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 - 聘任"。
  9.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 / 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10.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 ( 網址 : https://www.gov.hk ) 或以「政府職位空缺」流動應用程式查閱。該應用程式可於 Google Play / Apple App Store / 華為應用程式市場免費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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