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中五程度或以上學歷。職責:負責學生事務,聯絡及文書工作,及撰寫會議紀錄,需具良好語文能力及熟悉操作電腦軟件。薪金:按政府總薪級表薪點第 1-10 點 (視乎工作經驗而定)。申請人須符合教育局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規定。
有意者請將履歷電郵至 app@bmkc.edu.hk 或郵寄至:粉嶺聯益街 9 號,香海正覺蓮社佛教馬錦燦紀念英文中學校長收。應徵者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及只作有關招聘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