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者須具備認可學位、符合教育局規定承擔校長職的資格、至少五年小學行政經驗、良好中英文能力及資訊科技應用能力。若與辦學團體有同一宗教信仰、對慈幼會辦學精神有所認識及認同、對慈幼學校有認識者,將獲優先考慮。
申請者請於 2024 年 12 月 16 日或前遞交或郵寄申請信,附詳細個人履歷、學歷證明文件、一篇教育理想文章及一封推薦信,至香港薄扶林道 69A 地庫 2 樓「慈幼會學校中央秘書處」收。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只作有關招聘用途,用後即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