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
二級抄錶員 (公務員職位空缺)
Descriptions
薪金:
總薪級表第 2 點 (每月港幣 16,135 元) 至
總薪級表第 11 點 (每月港幣 28,225 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完成中四課程,或具同等學歷 (學科包括中國語文、英國語文及數學科);(b)具備相當於中四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以及(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
(註):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備註:(i)申請人須於申請表上清楚填寫其學歷和中英文語文能力程度。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以證明申請人符合入職條件,其申請將不獲考慮;以及(ii)申請人所有學歷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截止申請日期後所獲得的學歷將不獲考慮。)
職責:
二級抄錶員的主要職責是抄錄水錶度數及在工作地點執行一般的檢查職務。
(註:有關人員須穿著制服及到偏遠地區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nquiries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340 (Rev.7/2023))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 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 G.F.340 (Rev.7/2023) 已於 2023 年 7 月 26 日正式生效。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 G.F.340 (Rev.3/2013),招聘部門 / 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 G.F.340 (Rev.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 G.F.340 (Rev.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 G.F.340 (Rev.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已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入職要求(a)及(b)的證書、修業成績表副本證明你已完成中四課程或具同等學歷,學科包括中國語文、英國語文及數學科;以及在中四或以上程度或其他獲認可的同等學歷中,中文及英文科取得及格成績;以及(c)的相關證明文件,以親身或郵寄方式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二級抄錶員』。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 2024 年 11 月 15 日或之前以親身或郵寄方式把所需的證書、修業成績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副本送交下述地址,並在信封面及每一頁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人如逾期遞交、未填妥申請表格、沒有使用指定表格、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申請、未妥為簽署、未能在指定日期前遞交全部所需證明文件副本,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 7 號入境事務大樓 48 樓水務署招聘組。
查詢電話:2294 2743
截止申請日期:2024 年 11 月 8 日
附註 (公務員職位):
-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 / 面試。
-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 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 ( 網址 : https://www.csb.gov.hk )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 - 聘任」。
-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 / 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聯絡地址。
-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