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負責照顧及督導 3-18 歲宿生日常生活起居、功課輔導及溫習,協助策劃及推行小組、活動及宿生工作計劃,撰寫簡單報告。學歷:中學畢業,香港中學會考 / 文憑五科達 E 級 / 2 級,包括中、英文;持有幼兒教育學歷優先。工作時間:每週工時 54 小時 (包括兩晚留宿時間),需輪班。上述職位:
有意者請繕履歷,電郵至 aa@pbcv.org.hk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