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基督大愛,幫助受困苦青少年成長,支援與家人融洽相處,榮神益人。
要求:大專程度,2 年或以上經驗,熟悉電腦及電子網絡操作,書寫技巧良好;具良好溝通能力、對兒童及青少年事工有服務心志。職責:需處理文書、行政工作,支援 70 周年籌募、傳訊、企業及義工活動之執行,配合服務發展。申請人需五天工作,每週工作 44 小時 (包括午膳時間)。以上職位為 2 年合約制,表現佳者可獲續約。
應徵者請將個人履歷及要求待遇,電郵 info@ech.org.hk 或寄:九龍黃大仙沙田坳道 120 號,播道兒童之家資源發展及傳訊經理收。因應「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已實施,本機構將會要求獲聘任人士自願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申請人之個人資料將在完成招聘程序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