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持本港大學所頒授的言語及聽覺科學士學位,或具同等範疇學歷;具良好中英文書寫及流利口語能力;具學校言語治療工作經驗者優先;負責每週為粉嶺一所小學 (本校 3 天) 及沙田一所中學 (2 天) 提供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及相關行政工作;薪酬及聘用條件按教育局規定。
請備履歷寄新界粉嶺粉嶺圍 651 號粉嶺公立學校余校長收。信封面須註明申請職位。查詢電話:2670 2297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絕對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