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需具領導才能,有教育理想,具工作熱誠,敢於承擔,了解香港教育制度、課程理念及發展趨勢,2024 年 12 月 1 日到任。申請者需具備以下條件:
有意申請者請具函,附履歷及簡述個人的教育理想與抱負,並需提供最少兩名諮詢人的資料。於 2024 年 9 月 30 日或之前郵寄 (以郵截日期為準),信封面寫上「通德學校法團校董會校長遴選委員會主席收」。合則約見,如未獲約見,即申請未獲考慮,恕不另函通知。申請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後將予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