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負責照顧及督導 3-18 歲宿生日常生活起居、功課輔導及溫習,協助策劃及推行小組、活動及宿生工作計劃,撰寫簡單報告。工作時間:每週工時 54 小時 (包括兩晚留宿時間),需輪班。學歷:中學畢業,香港中學會考 / 文憑五科達 E 級 / 2 級,包括中、英文;持有幼兒教育學歷優先。應徵以上職位者:需待人處事正面積極,有使命感及團隊精神;如曾服務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兒童及青少年優先。入職滿一年可享有醫療及培訓津貼,薪酬按經驗議定。
有意者請繕履歷,電郵至 aa@pbcv.org.hk 準僱員需通過入職前身體檢查及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