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11月30日展開招聘公務員學院院長的工作,相關招聘廣告已上載至政府網頁,截止日期為12月13日。公務員學院院長一職屬單一職級職系,屬於首長級薪級第六點的職位,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月薪265,150元至273,000元。
最少15年行政管理經驗 須掌握憲法基本法等
根據網站資料,申請人於獲聘時須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或深造學位、具備最少15年與培訓及教育相關的行政/管理/專業經驗;亦要全面和準確掌握《憲法》、《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以及充分理解國家的歷史、國家近數十年的發展,以及國家頒布的發展方向,如有著名內地或海外院校工作等經驗更佳。

冀明年上半年委任合適人選 履行提升公務員培訓使命
政府希望於明年上半年委任合適人選擔任院長,以便學院在院長領導下盡早落實各項措施及計劃,以加強公務員培訓。在院長人選到任前,公務員學院會由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暫時兼任。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公務員學院院長必須履行學院提升公務員培訓的使命,透過提升培訓,使公務員隊伍確保「一國兩制」準確全面地落實,擔當政府骨幹。